N-470表格:在海外工作期间保留连续居住资格
N-470表格为在海外工作的绿卡持有人保留入籍所需的连续居住资格。了解资格要求、申请步骤,以及为何应同时申请I-131。

在符合资格的工作中在海外工作的绿卡持有人面临一个关键挑战:在长期居住在美国境外的同时,保持美国入籍所需的连续居住资格。**N-470表格(保留入籍目的居住资格的申请)**通过允许在符合资格的工作期间在海外的时间计入连续居住要求所需的美国居住时间来解决这个问题,但仅限于您符合狭窄的资格标准并理解N-470不保护再入境权利(大多数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还应申请I-131表格以获得全面保护)。
快速答案: N-470表格在您从事符合资格的海外工作(美国政府、经认可的美国研究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的美国公司、公共国际组织或宗教组织)期间保留入籍所需的连续居住资格。在海外的时间计入连续居住所需的美国居住时间,只要符合资格的工作在整个缺席期间持续且N-470获得批准,即使旅行超过1年也能防止自动中断。**实际居留福利因类别而异:**美国政府雇员可能根据INA 316(c)豁免,宗教工作者可以计算在海外的天数,但研究机构/公司/国际组织工作者不享有实际居留福利。N-470不保护再入境权利,大多数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在离开美国前同时申请N-470和I-131以获得全面保护。跟踪您的实际居留以了解哪些要求适用于您的类别。
要全面了解N-470表格如何融入绿卡旅行规则、连续居住要求和入籍规划的更广泛背景,请参阅我们的绿卡旅行、连续居住和实际在美完整指南。
什么是N-470表格?
N-470表格是保留入籍目的居住资格的申请,这是一份USCIS表格,允许在特定符合资格的工作类别中在海外工作的合法永久居民将他们在美国境外的时间计入入籍连续居住要求所需的在美国居住时间。
法律依据: INA 316(b)和8 CFR 316.5(c)
目的: 在从事符合资格的海外工作时防止连续居住自动中断,使您能够在延长缺席期间保持通向美国入籍的道路。
使其独特的地方: 与大多数在海外居住12个月后中断连续居住的绿卡持有人不同,N-470持有人可以在海外停留更长时间而不中断连续居住,只要他们继续从事符合资格的工作。
谁符合N-470表格的资格?
N-470表格的资格极其狭窄。根据两个独立法规,五个工作类别符合资格:
INA 316(b)下的四个类别:
- 美国政府雇员
- 美国研究机构
- 从事国际贸易的美国公司
- 公共国际组织
INA 317下的第五个类别: 5. 宗教组织(独立法定授权,具有不同规则)
两个法规都使用N-470表格,但具有不同的法律要求和下文解释的福利。
1. 美国政府雇员(INA 316(b))
谁符合资格:
- 仅限联邦政府雇员(国务院、美国国际开发署、国防部等)
- 驻海外的军事人员(注意:在美国武装部队服役的LPR通常有INA 328/329下的独立入籍途径,可能不需要N-470。请咨询军事法律援助。)
- 与美国政府直接签约的个人
重要提示:法规规定”美国政府”(联邦政府)。州和地方政府雇员不符合此类别的资格。
示例:
- 派驻美国驻柏林大使馆的外交官
- 在日本军事基地工作的国防部文职雇员
- 派往肯尼亚人道主义任务的美国国际开发署项目经理
- 与国防部直接签约支持美国在欧洲军事行动的个人
承包商说明:法规提到”受雇于或与美国政府签约的人员”。这通常是指与美国政府签订直接服务合同的个人,而不是所有碰巧持有联邦合同的私营公司的雇员。如果您为承包公司工作,请咨询移民律师以确定您的具体工作是否符合资格。
**您需要证明的内容:**美国政府机构的工作证明信,详细说明您的海外任务、职位、职责和持续时间。
2. 美国研究机构
谁符合资格:
- 经USCIS正式认可的美国研究机构的雇员
- 在经认可机构休假或研究任务的大学教授和研究人员
- 经认可机构国际研究项目的实验室科学家
- 经正式认可的美国机构在海外研究地点的学术研究人员
**“经认可机构”的含义:**根据8 CFR 316.20经USCIS正式认可为美国研究机构(AIR)的机构。并非所有大学、学院或研究机构自动符合资格。该机构必须获得USCIS认可,或该机构必须申请认可并获得批准。
**如何验证您的机构:**查看USCIS认可的美国研究机构名单。如果您的机构不在名单上,则必须在您可以根据此类别获得N-470资格之前申请认可。
示例:
- 在瑞士进行18个月研究项目的麻省理工学院教授
- 在日内瓦CERN工作的斯坦福大学研究员
- 在国际卫生研究任务的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科学家
- 在南极洲研究气候变化的加州大学研究员
**您需要证明的内容:**美国研究机构的信函,确认您的工作、解释海外研究目的并说明任务持续时间。
3. 从事国际贸易的美国公司
谁符合资格(严格定义):
- 从事发展美国对外贸易和商业的美国公司或企业的雇员
- 必须发展美国贸易关系(不仅仅是为在海外的美国公司工作)
**重要区别:**在设有海外办事处的美国公司的常规工作不自动符合资格。该公司必须根据INA 316(b)和8 CFR 316.5(d)专门从事发展美国对外贸易。
可能符合资格的示例:
- 波音公司在亚洲设立新销售业务的出口经理
- 美国农业公司开发海外市场的国际贸易代表
- 通用电气公司扩大对欧洲美国出口的业务发展经理
可能不符合资格的示例:
- 在都柏林办事处工作的微软软件工程师(不是发展贸易)
- 在伦敦分行工作的摩根大通金融分析师(内部运营)
- 在新加坡办事处工作的谷歌营销经理(标准海外雇用)
**您需要证明的内容:**美国雇主的详细信函,解释您的角色如何具体发展美国对外贸易和商业,而不仅仅是标准的国际业务运营。
4. 公共国际组织
谁符合资格:
- 美国是其成员的公共国际组织的雇员
- 政府间组织的工作人员
符合资格的组织:
- 联合国(UN)和联合国专门机构(WHO、UNESCO、UNICEF)
- 世界银行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 美洲国家组织(OAS)
-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
-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
示例:
- 派往日内瓦外地办事处的联合国项目官员
- 在非洲从事发展项目的世界银行经济学家
- 派往区域办事处的IMF金融分析师
- 在布鲁塞尔总部工作的北约工作人员
**您需要证明的内容:**国际组织的工作证明信,确认您的职位和任务地点。
5. 宗教组织(根据INA 317 - 独立法定授权)
法律依据:INA 317 (8 USC 1428) - 宗教工作者有自己独立于INA 316(b)的法规,具有下文解释的不同规则和福利。
谁符合资格:
- 受雇于在美国设有总部的宗教教派或跨教派传教组织的牧师、传教士和宗教工作者
- 派往海外会众的神职人员
- 从事牧师或神父职能的传教任务的传教工作者
符合资格的组织:
- 在美国设有总部的宗教教派(天主教会、摩门教会等)
- 总部设在美国的跨教派传教组织
示例:
- 派往菲律宾教区的天主教神父
- 在南美洲执行2年任务的摩门教传教士
- 在欧洲服务会众的长老会牧师
- 在非洲为总部设在美国的基督教组织工作的传教工作者
**特殊宗教工作者规则:**根据INA 317和8 CFR 316.5(d),宗教工作者具有独特的灵活性:
- 可以在离开美国之前、期间或之后申请N-470表格
- 不要求在申请N-470前有1年的连续居住(与其他类别不同)
- 在海外履行宗教职责的时间计入连续居住和实际居留(双重福利)
⚠️ 入籍的重要要求:虽然申请N-470前没有1年先决条件,但您必须在成为LPR后和申请N-400入籍申请前的某个时间点在美国有1年不间断的实际居留。这1年期间可以在您的海外任务前完成或返回后完成,但必须在您可以入籍前存在。
**您需要证明的内容:**宗教组织的信函,确认您的任务、角色、持续时间以及该组织在美国设有总部。
理解N-470福利:并非所有类别获得相同的保护
关键区别:N-470根据您符合的工作类别提供不同的福利。三个福利级别是:
第一级:美国政府雇员/承包商(INA 316(b) + 316(c))
法定授权:INA 316(b)和INA 316(c)
福利:
- ✅ 保留连续居住(在符合资格的工作期间在海外的时间计入在美国的时间)
- ✅ 可能豁免实际居留要求,根据INA 316(c)
- ✅ 如果豁免适用,可以不满足913天(或548天)实际居留要求而入籍
**这意味着什么:**美国政府工作者获得最强保护。您可以在符合资格的工作中无限期在海外工作,保留连续居住,如果INA 316(c)豁免适用,您可能不需要在美国累积913天的实际居留。**重要提示:**USCIS要求明确的符合资格的政府工作证据才能授予此豁免。某些承包商角色可能含糊不清或可能不符合资格。豁免仅适用于符合资格工作的期间。要入籍,您仍必须满足:3个月州居住要求、良好道德品质要求、英语和公民考试要求(除非因年龄/残疾豁免)以及适当的申请窗口。如果授予INA 316(c)豁免,您可以仅根据连续居住申请入籍,实际居留要求被豁免。
第二级:研究/美国公司/公共国际组织工作者(仅INA 316(b))
**法定授权:**仅INA 316(b)
福利:
- ✅ 保留连续居住(在符合资格的工作期间在海外的时间计入在美国的时间)
- ❌ 不豁免实际居留要求
- ❌ 仍必须在美国累积913天(5年路径)或548天(3年路径)的实际居留
**这意味着什么:**您避免在12个月时中断连续居住,但在海外的天数不计入您的913天实际居留要求。您需要在返回后在美国花费额外时间以满足实际居留要求才能申请入籍。这是最常见的N-470情况,适用于类别2、3和4。
重要说明:您在旅行之间实际在美国境内度过的天数仍计入您的实际居留要求。N-470仅影响您在符合资格工作期间在海外度过的天数,它不会阻止您在实际在美国时累积实际居留天数。
第三级:宗教工作者(INA 317)
法定授权:INA 317(独立于INA 316的法规)
福利:
- ✅ 在海外的时间计入连续居住
- ✅ 在海外的时间计入实际居留,根据INA 317
- ✅ 可以在没有1年先决条件的情况下申请N-470(独特的灵活性)
- ✅ 可以在离境前、期间或之后申请(与其他类别不同)
- ⚠️ 必须在申请N-400前的某个时间点在美国有1年不间断的实际居留
这意味着什么:宗教工作者获得独特的双重计算福利。履行牧师、神父或传教职能的时间在海外被视为您在美国实际居留和居住,用于两项入籍要求。但是,您必须在成为LPR后和申请N-400入籍前的某个时间点在美国完成至少1年不间断的实际居留。这1年期间可以在申请N-470前完成,或在任务返回后完成,但必须在您入籍前存在。
福利比较表
| 工作类别 | 法定依据 | 保留连续居住? | 实际居留福利? | 1年申请先决条件? |
|---|---|---|---|---|
| 美国政府 | INA 316(b) + 316(c) | ✅ 是 | ✅ 豁免要求 | ✅ 是 |
| 研究机构 | INA 316(b) | ✅ 是 | ❌ 仍必须满足913/548天 | ✅ 是 |
| 美国公司(贸易) | INA 316(b) | ✅ 是 | ❌ 仍必须满足913/548天 | ✅ 是 |
| 公共国际组织 | INA 316(b) | ✅ 是 | ❌ 仍必须满足913/548天 | ✅ 是 |
| 宗教工作者 | INA 317 | ✅ 是 | ✅ 海外天数计入 | ❌ 无先决条件* |
*宗教工作者:申请N-470无先决条件(可以在离境前、期间或之后申请)。但是,必须在成为LPR后申请N-400入籍申请前的某个时间点在美国有1年不间断的实际居留。这1年实际居留要求是入籍先决条件(对于N-400),不是N-470先决条件。这1年必须在成为LPR后的某个时间点发生,可以在海外任务前或返回后,但必须在入籍前完成。
**为什么这很重要:**始终检查您的工作属于哪个级别。下面的章节描述”大多数N-470申请人”(第二级)的经历,但如果您属于第一级或第三级,您有额外的福利,这些福利会显著影响您通向入籍的道路。
申请N-470表格的先决条件
在申请N-470表格之前,您必须满足这些要求:
**1. 合法永久居民(LPR)身份:**您必须是状态良好的绿卡持有人。
**2. 至少1年的连续居住(仅限INA 316(b)类别 - 第一级和第二级):**如果您根据美国政府、研究机构、美国公司或公共国际组织符合资格,根据8 CFR 316.5(c)(1)(i),您必须在海外任务开始前在美国作为LPR至少有1年的连续居住。
**这对INA 316(b)类别意味着什么:**您不能在收到绿卡后立即申请N-470。您必须在离开前往符合资格的海外工作之前在美国作为LPR居住至少1整年。
示例时间表(INA 316(b)类别):
- 收到绿卡:2024年1月1日
- 最早的海外任务开始:2025年1月2日(1年零1天后)
- 申请N-470:在2025年1月2日前或之后不久
宗教工作者的例外(INA 317 - 第三级):宗教工作者不要求在申请N-470表格前有1年的连续居住。根据官方N-470说明:“宗教工作者在申请N-470表格前不需要在美国居住特定时间。“他们可以在离境前、期间或之后申请。
**3. 确认的符合资格工作:**您必须在上述五个符合资格工作类别之一中有确认的工作机会或任务。
**4. 在海外1年前申请(仅限INA 316(b)类别):**对于INA 316(b)类别,您必须在出国连续满1年前申请N-470表格(批准可能在离境后下来)。INA 317下的宗教工作者有更灵活的申请时间表。
⚠️ 关键区别:“在海外1年前申请”规则仅适用于INA 316(b)类别(美国政府、研究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的美国公司和公共国际组织)。INA 317下的宗教工作者明确豁免此规则,他们可以在离开美国之前、期间或之后申请。不要混淆这两个独立的法规。
N-470表格保护什么
保留入籍所需的连续居住
经批准的N-470表格,在符合资格工作期间在海外度过的时间计入连续居住要求所需的在美国度过的时间。
⚠️ 重要限制:N-470仅在海外符合资格工作期间保护连续居住。符合资格工作开始前或结束后的时间不受N-470保护。如果您的符合资格工作结束,N-470保护也随之结束,您应返回美国以避免破坏连续居住。
**对于5年入籍路径:**您需要5年的连续居住。有了N-470,在美国3年+在符合资格的海外工作2年=5年的连续居住。
**对于3年配偶路径:**您需要3年的连续居住。有了N-470,在美国2年+在符合资格的海外工作1年=3年的连续居住。附加要求:您还必须在整个3年期间保持与美国公民配偶的婚姻结合。N-470保留连续居住,但如果您的配偶留在美国而您在海外,它不会自动保留婚姻结合。如果婚姻结合被破坏(例如,分居、离婚或分开居住而不保持婚姻关系),即使连续居住得到保留,您也可能失去3年配偶路径的资格。
防止12个月时的自动中断
没有N-470,12个月或更长的缺席会自动中断连续居住用于入籍目的,根据8 CFR 316.5(c)(1)(i)。
经批准的N-470,您可以在符合资格的工作中在海外停留超过12个月而不自动中断连续居住。
没有N-470的示例:
- 您在海外为私营公司工作18个月(不符合N-470资格)
- 连续居住在12个月时自动中断
- 您必须从返回日期起等待4年零1天才能申请入籍
有获批准N-470的示例:
- 您在海外为美国国务院工作18个月
- 连续居住在整个18个月期间得到保留
- 您的入籍资格时间表继续不中断
N-470表格不保护什么
不保护再入境权利
关键限制:N-470表格不授予重新进入美国的权利。
对于超过1年的旅行,您通常需要I-131表格(再入境许可)以便于再入境而不存在放弃问题。I-131表格必须在您身在美国时申请。您不能从海外申请I-131。在离境前申请,留出足够时间在美国完成生物识别预约。
**如果您已经在海外的替代方案:**如果您因无法控制的情况在海外超过1年而没有再入境许可,您可以在美国领事馆申请SB-1返美居民签证。但是,SB-1是一种补救措施,要求严格且拒签风险较高。离境前申请I-131始终是推荐的方法。
大多数N-470申请人也需要I-131。比较I-131、SB-1和N-470以了解您需要哪些文件。
实际居留影响因类别而异
关键区别:N-470表格为所有符合资格的类别保留连续居住。但是,对实际居留的影响因您的法定依据而有很大差异:
对于大多数N-470申请人(第二级:研究/美国公司/公共国际组织):
- 在海外的天数不计入913天(或548天)实际居留要求
- 您仍需要在美国累积所需的实际居留天数
对于美国政府工作者(第一级):
- 根据INA 316(c)可能完全豁免实际居留要求
- 如果受雇于或与美国政府签约,则不需要满足913天要求
对于宗教工作者(第三级):
- 在海外的天数计入实际居留要求,根据INA 317
- 履行宗教职责的时间在海外被视为在美国的实际居留
标准实际居留要求(仅适用于第二级):
- 5年路径:在申请N-400表格前的5年内至少在美国实际居留913天
- 3年路径:在申请前的3年内至少实际居留548天
**这对第二级申请人意味着什么:**即使获得批准的N-470,您在海外度过的每一天都是不计入您913天(或548天)实际居留要求的一天。您需要在美国额外时间来累积足够的实际居留天数。
示例(第二级 - 研究机构):
- 您在海外为经认可的研究机构工作2年(730天)
- N-470获批准:连续居住得到保留 ✅
- 但这730天不计入913天实际居留要求
- 返回后您需要在美国大约913天才能在申请N-400前满足实际居留
示例(第一级 - 美国政府):
- 您在海外为美国国务院工作2年(730天)
- N-470获批准:连续居住得到保留 ✅
- 根据INA 316(c)实际居留要求豁免 ✅
- 一旦满足连续居住要求就可以申请入籍,无需在美国913天
了解连续居住和实际居留之间的区别以理解两项要求。
不保护绿卡有效性
对于不到1年的旅行,您的绿卡在再入境方面保持有效。但是,如果您的美国联系薄弱,即使不到1年的旅行,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仍可能质疑您是否放弃了永久居民身份(在美国没有工作、住房、家庭或财产)。即使对于较短的旅行,保持牢固的美国联系也很重要。
对于1年或更长时间的旅行,即使获得批准的N-470,仅凭绿卡可能不足以再入境。您需要I-131表格用于超过1年的旅行。
为什么大多数N-470申请人应同时申请N-470和I-131
因为N-470保护连续居住但不保护再入境,而I-131保护再入境但不保护连续居住,大多数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在离开美国前同时申请两份表格以获得全面保护。
I-131保护什么:
- 长达2年的再入境权利
- 减少边境的CBP审查
- 证明保持LPR身份的意图
I-131不保护什么:
- 入籍所需的连续居住(6至12个月的旅行产生可反驳的推定;12个月以上的旅行自动中断连续居住)
- 实际居留(没有N-470等额外表格,在海外的天数通常不计入913/548天要求)
N-470保护什么:
- 入籍所需的连续居住(在海外的时间计入在美国的时间) — 所有类别
- 实际居留福利因类别而异:
- 第一级(美国政府):豁免913天要求
- 第二级(研究/公司/国际组织):在海外的天数不计入(必须在美国满足913天)
- 第三级(宗教):在海外的天数计入实际居留
- 防止12个月时的自动中断
N-470不保护什么:
- 再入境权利(需要I-131)
**双重保护策略:**在离开前同时申请N-470和I-131以保护您的再入境权利和入籍时间表。
如何申请N-470表格:分步指南
步骤1:验证资格
申请前,确认:
- ✅ 您是合法永久居民
- ✅ 对于INA 316(b)类别(美国政府、研究机构、美国公司、公共国际组织):您在美国作为LPR至少有1年的连续居住
- ✅ 对于宗教工作者(INA 317):申请前在美国无先决时间要求
- ✅ 您的工作符合五个符合资格类别之一
- ✅ 您有确认的海外任务或工作机会
- ✅ 对于INA 316(b)类别:您在出国连续满1年前申请
- ✅ 对于宗教工作者(INA 317):可以在离境前、期间或之后申请
步骤2:收集所需文件
工作验证信(必需):
您的符合资格雇主必须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详细信函:
- 您的全名和出生日期
- 您的职位和详细职责
- 您海外任务的持续时间(开始日期和估计结束日期)
- 您在海外任务的地点
- 解释为什么任务是必要的
- 确认您的工作符合五个符合资格类别之一
- 雇主代表的联系信息
附加文件:
- 绿卡副本(正反面)
- 护照传记页副本
- 在美国1年连续居住的证据(租约、水电费账单、就业记录、税单)
- 任何以前的N-470批准(如适用)
步骤3:完成N-470表格
从USCIS网站下载当前的N-470表格。
仔细完成的关键部分:
第1部分:关于您的信息
- 法定姓名、出生日期、A号码(来自绿卡)
- 出生国和公民身份
- 美国的当前住址
第2部分:关于您的符合资格工作的信息
- 选择符合资格的工作类别(框1.a至1.e)
- 提供雇主名称和地址
- 描述您的工作职责
- 指定海外任务地点和持续时间
第3部分:连续居住信息
- 列出过去5年内所有离开美国的记录
- 提供海外任务的详细信息
第4部分:您的签名
- 签名并注明日期
- 未签名的表格将被拒绝
步骤4:支付申请费
查看当前的USCIS费用表了解N-470表格的费用(费用于2024年4月更新)。
付款方式:
- 支票或汇票,抬头为”美国国土安全部”
- 信用卡(使用G-1450表格)
- 如果电子申请,在线支付
步骤5:提交您的申请
**申请地点:**查看N-470表格说明了解当前的申请地址。地址取决于您是从美国境内还是海外申请。
申请选项:
- 邮寄至USCIS锁箱设施(说明中的地址)
**何时申请:**对于INA 316(b)类别:在离开美国之前,或在出国连续满1年之前。对于宗教工作者(INA 317):可以在离境前、期间或之后申请。
步骤6:等待USCIS收据通知
USCIS将向您发送I-797C表格(收据通知),确认他们收到了您的申请。此通知包括用于跟踪您案件的收据号码。
**处理时间:**处理时间因办公室而异,并会随时间变化。截至2024年底,处理通常需要数月至一年以上。USCIS不公布N-470表格的官方处理时间数据。在USCIS处理时间查看相关表格的当前处理时间。
**您可以在待审期间离境吗?**可以。您可以在N-470申请待审期间离开美国。对于INA 316(b)类别,您必须在1年连续缺席期限前提交。对于宗教工作者,申请时间更灵活。批准可能在您离境后下来。
步骤7:回应任何USCIS请求
如果USCIS需要额外文件,他们可能会发出补充证据请求(RFE)。及时回应请求的信息。
步骤8:收到USCIS决定
**如果获批准:**您将收到I-797表格(批准通知)。将此通知保存在您的永久记录中。当您申请入籍(N-400表格)时,您需要提交此通知以证明您在海外的时间计入连续居住。
**如果被拒绝:**您将收到拒绝通知,解释原因。如果拒绝基于可纠正的问题,您可能可以上诉或重新申请。
常见情景和示例
情景1:美国政府雇员在海外工作18个月
情况:
- 派往东京美国大使馆18个月的外交官
- 希望保护再入境权利和入籍时间表
- 在任务前已是LPR 2年
需要的文件:
- N-470表格(保留入籍所需的连续居住)
- I-131表格(保护18个月缺席的再入境)
申请时间:
- 在离境前2至3个月提交两份表格
- 在美国参加I-131生物识别预约
- 生物识别后可以离境
两份表格获批准的结果:
- ✅ 18个月后可以轻松重新进入美国(I-131保护)
- ✅ 入籍所需的连续居住得到保留(N-470保护)
- ✅ 根据INA 316(c)可能豁免实际居留要求(美国政府雇员的第一级福利)
- 如果316(c)豁免适用,可以仅根据连续居住入籍,无需满足913天实际居留要求
情景2:大学研究员在海外进行2年研究
情况:
- 斯坦福大学教授在瑞士CERN进行2年研究
- 研究开始前已是LPR 3年
- 希望保持入籍资格
需要的文件:
- N-470表格(保留连续居住)
- I-131表格(保护2年缺席的再入境)
需要的证据:
- 斯坦福大学工作证明信,确认研究任务
- 解释研究目的和CERN隶属关系
- 研究的持续时间(2年)
两份表格获批准的结果:
- ✅ 连续居住得到保留(在海外的2年计入在美国的时间)
- ✅ 2年后可以重新入境而不存在放弃问题
- ❌ 730天(2年)不计入913天实际居留
- 返回后需要在美国大约913天才能在申请N-400前满足实际居留要求
情景3:传教任务的宗教工作者(INA 317 - 第三级)
情况:
- 派往菲律宾教区3年的天主教神父
- 已是LPR 6个月
- 任务将持续3年
解决方案:可以在离境前立即申请N-470表格。
为什么这有效:
- 根据INA 317,宗教工作者明确豁免适用于其他N-470类别的1年连续居住先决条件
- 根据官方N-470说明:“宗教工作者在申请N-470表格前不需要在美国居住特定时间”
- 可以在离境前、期间或之后申请(宗教工作者独有)
他应该申请什么:
- N-470表格(保留连续居住并根据INA 317将在海外的时间计入实际居留)
- I-131表格(保护3年缺席的再入境)
福利:
- ✅ 在海外的3年计入连续居住要求
- ✅ 在海外的3年计入实际居留要求(INA 317福利)
- ✅ 3年后可以重新入境而不存在放弃担忧
返回后的时间表:
- 必须在申请N-400前在美国完成1年不间断的实际居留(INA 317要求)
- 由于神父仅作为LPR 6个月,返回后需要在美国再待6个月
- 这1年必须是连续的,如果神父在此期间进行国际旅行,它会重置
- 完成1年要求后,可以申请N-400,在海外的3年计入实际居留
重要假设和限制:
- 此情景假设整个3年任务符合INA 317下的神父/牧师/传教职能资格
- 如果神父履行重要的行政职责(管理、筹款、非宗教工作),某些时间可能不符合法规规定的宗教工作资格
- INA 317要求缺席”仅用于履行牧师或神父职能”,混合职责可能使资格复杂化
- 如果N-470被拒绝或工作从符合资格的宗教工作变更,连续居住可能在12个月时中断
- 必须申请N-470并获得批准才能激活INA 317福利
情景4:私营公司雇员(不符合资格)
情况:
- 派往都柏林办事处2年的微软软件工程师
- 微软是美国公司,但任务是标准雇用(不是发展美国对外贸易)
**N-470的资格:**不符合资格
**原因:**在美国公司的海外办事处工作不自动符合资格,除非该公司从事发展美国对外贸易和商业。在海外子公司的标准雇用不符合INA 316(b)和8 CFR 316.5(d)的狭窄要求。
选择:
- 仅申请I-131表格(保护再入境,不保护连续居住)
- 理解2年缺席将在12个月时自动中断连续居住
- 必须从返回日期起等待4年零1天才能申请入籍
- 替代方案:拒绝海外任务或协商较短的任务,定期返回美国
常见错误
错误1:假设N-470保护再入境
错误假设:“我有N-470,所以我可以在海外停留2年并轻松重新入境。”
**现实:**N-470不保护再入境。您仍需要I-131表格用于超过1年的旅行。
**正确方法:**在离开前同时申请N-470和I-131。
错误2:不满足1年连续居住先决条件
错误假设:“我刚拿到绿卡,有符合资格的海外工作机会。我可以立即申请N-470。”
**现实:**您必须在海外符合资格工作开始前在美国作为LPR至少有1年的连续居住。
**正确方法:**收到绿卡后等待1年,然后再离开去海外任务,然后申请N-470。
错误3:认为任何美国公司的工作都符合资格
错误假设:“我为美国公司工作,所以我自动符合N-470资格。”
**现实:**只有非常特定的工作类别符合资格。在美国公司的海外办事处工作不自动符合资格,除非该角色专门发展美国对外贸易。
**正确方法:**仔细审查五个符合资格类别,如果不确定您的工作是否符合资格,请咨询移民律师。
错误4:忘记实际居留
错误假设:“N-470保护我的入籍时间表,所以我都设置好了。”
**现实:**对于第二级类别(研究机构、美国公司、公共国际组织),N-470保护连续居住但不保护实际居留。您仍需要在美国实际居留913天(5年路径)或548天(3年路径)。但是,第一级(美国政府)可能根据INA 316(c)豁免实际居留,第三级(宗教工作者)可以将在海外的时间计入实际居留。
**正确方法:**计算您特定工作类别的连续居住和实际居留要求。检查哪个福利级别适用于您。如果您的类别需要,计划在美国花费足够时间来累积所需的实际居留天数。
错误5:申请太晚
错误假设:“我已经在符合资格的工作中在海外14个月了。我现在可以申请N-470。”
**现实:**对于INA 316(b)类别(美国政府、研究机构、美国公司、公共国际组织),您必须在出国连续满1年前申请(批准可以在离境后下来,但申请必须在1年期限前)。INA 317下的宗教工作者可以在离境前、期间或之后申请。
**正确方法:**对于INA 316(b)类别:在离开美国前很早申请N-470,或至少在1年连续缺席期限到期前申请。对于宗教工作者:申请时间更灵活,但离境前申请仍建议用于最清晰的文件记录。
N-470申请人的规划考虑
在申请N-470表格时,根据常见情景考虑以下规划步骤:
申请前:
- 验证您的工作确实符合五个符合资格类别之一,许多申请人在不符合资格时假设他们符合资格
- 获得详细的工作验证信,涵盖所有必需要素
- 在海外任务开始前2至3个月申请以留出处理时间
- 如果您的旅行将超过1年,同时申请N-470和I-131
在海外期间:
- 将N-470批准通知的副本保存在安全的地方
- 跟踪每一天进出美国的记录以监控实际居留(第二级类别需要5年路径913天;检查您的级别要求)
- 保持美国税务居民身份:作为美国居民提交1040表格(不是1040NR)。为所得税目的申请非居民外国人身份可能会破坏您的连续居住主张,并可能危及您的入籍资格。保持在美国的住所。
- 保持牢固的美国联系(银行账户、财产/租约、家庭联系)以证明返回的意图
- 避免暗示您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行为(出售所有美国财产、关闭所有美国账户、永久移居整个家庭到海外)
- 如果您的符合资格工作结束,立即返回美国以避免破坏连续居住
返回美国时:
- 在边境出示您的I-131再入境许可和绿卡
- 如果被询问,准备向CBP解释您的海外任务和N-470批准
- 继续跟踪您的实际居留天数,直到您满足913天要求
申请入籍时:
- N-470不改变90天提前申请规则:您仍可以在满足连续居住要求前90天申请N-400表格。例如,如果您需要5年的连续居住,您可以在4年零9个月时申请N-400。
- N-470不减少3个月州居住要求:您仍必须在申请N-400表格前的至少3个月内居住在您申请的州或USCIS辖区。在海外的时间不计入此州居住要求。
- 在N-400申请中附上您的N-470批准通知
- 在N-400申请中解释您在海外的符合资格工作
- 如果需要,提供更新的工作验证信
- 准备在入籍面试期间讨论您在海外的时间
结论
N-470表格是在符合资格的海外工作的合法永久居民保护通向美国入籍道路的关键工具。通过保留连续居住,N-470允许在海外的时间计入在美国的时间,但仅限于您符合狭窄的资格标准并理解关键限制。
关键要点:
- **资格狭窄:**只有五个工作类别根据两个法规符合资格:美国政府、美国研究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的美国公司、公共国际组织(INA 316(b)) + 宗教组织(INA 317)
- **福利因类别而异:**美国政府工作者获得实际居留豁免;宗教工作者获得在海外的天数计入;研究/公司/国际组织工作者不获得实际居留福利
- **考虑同时申请N-470和I-131:**N-470保护连续居住;I-131保护再入境。许多申请人同时申请两者以获得全面保护。
- **在海外1年前申请:**您必须在出国连续满1年前申请(批准可能在离境后下来)。例外:宗教工作者可以在离境前、期间或之后申请
- **1年先决条件:**大多数类别在海外任务前需要在美国作为LPR有1年的连续居住。例外:宗教工作者豁免
**规划至关重要。**为了获得最佳保护,在离开美国前同时申请N-470表格和I-131表格。但是,对于INA 316(b)类别,N-470可以在1年连续缺席期限前申请,或宗教工作者随时申请。I-131必须在身在美国时申请。不要等到您已经在海外延长时间。
要了解所有这些N-470表格要求如何与旅行时间限制、重新入境许可、连续居住和入籍规划相结合,请查看我们的绿卡旅行完整指南。
**不要让您的入籍时间表听天由命。**使用绿卡旅行手动记录您的所有旅行,让应用自动计算连续居住和实际居留,并在延长旅行可能影响您的入籍资格时收到提醒。有了精确的旅行跟踪和自动计算,您将准确知道何时满足您类别的要求,并可以自信地申请美国入籍。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我已经离开美国后还能申请N-470表格吗?
这取决于您的工作类别。对于INA 316(b)类别(美国政府、研究机构、美国公司、公共国际组织):可以,但您必须在出国连续满1年之前提交申请。必须在1年期限到期前提交表格。批准可能在离境后才下来。对于宗教工作者(INA 317):您有更灵活的申请时间,根据8 CFR 316.5(d)规定,您可以在离开美国之前、期间或之后申请。
N-470表格的处理时间需要多久?
处理时间因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办公室而异,并会随时间变化。截至2024年底,处理通常需要数月至一年以上,具体取决于办公室。USCIS不公布N-470表格的官方处理时间数据。请查看USCIS处理时间网站了解相关表格的最新信息。只要您在1年连续缺席期限前提交了申请,您可以在N-470申请待审期间离开美国。
N-470表格能保护我重新进入美国的权利吗?
不能。N-470表格仅保留入籍所需的连续居住资格,不保护您的再入境权利。对于1年或更长时间的旅行,实践中强烈建议申请I-131表格(再入境许可),除非您接受在返回时申请SB-1返美居民签证的风险。SB-1是一种补救措施,要求严格且拒签风险明显高于离境前申请I-131。大多数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在离开美国前同时申请N-470和I-131,以获得全面保护。
我可以为任何美国公司在海外工作并符合N-470表格的资格吗?
不可以。只有在从事发展美国对外贸易和商业的美国公司或企业工作才符合INA 316(b)和8 CFR 316.5(d)的资格要求。在碰巧设有海外办事处的美国公司的常规工作不符合资格,除非该公司专门从事发展美国对外贸易。
N-470表格的申请费是多少?
当前的申请费列在USCIS费用表上(费用于2024年4月更新)。申请前请查看官方费用表,因为费用会定期变更。
如果我的N-470表格获得批准,我还需要满足实际居留要求吗?
这取决于您的工作类别。对于研究机构、美国公司和公共国际组织(第二级),是的,您仍需在美国实际居留913天(5年路径)或548天(3年路径);在海外的天数不计入。但是,美国政府雇员可能根据INA 316(c)(第一级)豁免实际居留要求,而宗教工作者根据INA 317(第三级)可将其在海外的时间计入实际居留。请查看哪个福利级别适用于您的类别。
我可以同时申请N-470表格和I-131表格吗?
可以。您可以且应该同时提交两份申请。大多数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同时申请N-470和I-131以获得全面保护:N-470保留入籍所需的连续居住资格,而I-131保护1年以上旅行的再入境权利。对于预计持续≥1年的旅行,I-131基本上是必需的,除非您接受返回时申请SB-1签证的风险。这是两份独立的申请,目的不同。
如果我在海外的符合资格工作提前结束怎么办?
如果您的符合资格工作结束,N-470的保护也随之结束。该表格仅保护您在符合资格的海外工作期间的时间。一旦该工作结束,您应返回美国以避免破坏连续居住。如果您的工作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请通知USCIS。
申请N-470表格前,我需要为符合资格的雇主工作特定时间吗?
对于INA 316(b)类别(美国政府、研究机构、美国公司、公共国际组织):是的,根据8 CFR 316.5(c)(1)(i),您必须在海外任务开始前,在美国作为合法永久居民(LPR)连续居住至少1年。对于INA 317下的宗教工作者:不需要在美国的先决时间,您可以在离境前、期间或之后申请。
如果我在海外的任务延长,我可以延长我的N-470表格吗?
N-470不像I-131那样会过期。一旦获得批准,只要您继续从事符合资格的海外工作,它就会保护您的连续居住。但是,如果您的任务发生重大变化(不同的雇主、不同的工作职责、不同的国家),您可能需要通知USCIS或提交新申请。
免责声明:本页面的信息仅用于一般教育目的,不构成法律建议。移民法复杂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需针对您具体情况的建议,请咨询美国持牌移民律师。





